兰州大学2016年师资博士后招收启事
兰州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之一,是我国首批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首批建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高校之一,肩负着为国家特别是西部培养高级专门人才与发展科学、技术和文化的历史重任。现拥有应用经济学、民族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数学、物理学、化学、地理学、大气科学、地质学、生物学、生态学、力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草学、临床医学、公共管理等1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教学科研队伍建设,提升队伍质量,充分利用博士后制度平台,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收师资博士后研究人员。师资博士后的招收和管理遵照《兰州大学师资博士后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一、招聘专业方向
详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一)招收范围
1.应届非定向博士毕业生;
2.在站未满一年的非定向博士后研究人员。
(二)基本条件
1.一般年龄不超过32岁,可自主选择就业;
2.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相应院校学士、硕士及博士学位。其中,本科学历获得学校须为“985工程”、“211工程”院校或教育部最近一次学科评估排名前30%的院校。具有海外知名高校博士学位获得者,其前学历可放宽为全日制本科学历、研究生学历;
3.对于应届非定向博士毕业生,根据国家《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和《兰州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须符合博士后入站条件。
(三)科研能力
达到学校规定的科研能力要求。
三、相关待遇
(一)自签订协议起,学校按月提供资助,资助费高于国家规定的博士后岗位绩效工资标准。
(二)根据博士后期间的工作业绩,师资博士后聘期内可申请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对于业绩特别优秀者,可按照学校条件申报青年教授职务,并优先选聘为事业编制职工。
(三)学校为师资博士后参加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师资博士后聘期内享受休假、子女入学、入园福利待遇。
四、应聘程序
(一)应聘者向拟作为师资博士后选聘的学院申请师资博士后资格。
(二)师资博士后选聘学院学术委员会根据学科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情况,综合考察申请人各项能力,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师资博士后推荐人选。
(三)师资博士后推荐人选向设有师资博士后岗位的相关学科博士后流动站提出进站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
(四)博士后流动站根据博士后管理相关办法审核师资博士后推荐人选的入站资格,提出相关意见并确定合作导师。
(五)设岗博士后流动站将师资博士后推荐人选上报学校,由学校人事工作小组研究,确定师资博士后人选并进行公示。
五、其他
应聘者根据填表要求认真、如实填写《兰州大学师资博士后申请表》(见附件2,或登陆人事处网站下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同时还需提供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暂未获得博士学位的可由学位授予部门出具决定授予学位的书面证明或已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决议)及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其他事宜可来电咨询,联系电话:0931-8912594,联系人:贺怡,办公地点:www.38-365365.com博士后管理办公室(贵勤楼243室)。
欢迎广大博士毕业生申请应聘!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