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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文字材料审签制度

【来源:www.38-365365.com | 发布日期:2013-09-17 】     【选择字号:
1、严格文字、统计材料的审签,避免出现问题。
2、凡需以“校人字”名义行文的材料,先由各科(或办公室)拟好文稿,经科长、分管处领导审核后交处秘书,最后由处长审核,送校领导签发。
3、凡需以“校人发”名义行文的材料,先由各科(或办公室〉拟好文稿,经科长、分管处领导审核后交处秘书,最后由处长审核,签发。
4、凡以学校名义上报的各种统计报表、文字材料,各科准备好后先交分管处领导审核,然后送处长审核签字,加盖印章,送校领导签发。
5、凡以人事处名义发出的公函、介绍信、商调函、调令、工资关系等,涉及到哪个科窒,由分管处领导审核,签发。
6、凡未按正常程序发出的文字材料,要依据情况追究当事者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