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人事人才工作的法规政策,推进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
2.开展人事制度改革与人才队伍建设方面的调查研究,为学校党委和行政提供决策参考。
3.组织学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的制定、实施;负责“萃英人才建设计划”的实施和各种国家人才工程的选拔、推荐、管理工作以及教职工的评优评奖工作。
4.负责制定与实施师资队伍在职培养、培训计划,管理教职工在职攻读学位工作;负责公派出国(境)人员和留学人员选拔、审核、报批和访问学者、外校进修人员的审批、接收、管理工作;负责“中外联合培养师资博士生”相关工作;负责知名专家来校讲学有关资助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教职工的岗前培训工作。
5.负责岗位设置管理、学校各类人员招聘、调动、考核、奖惩、退休以及人事数据统计、上报等工作。
6.负责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设置、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兼职教授的聘任与管理;工勤人员技能等级考核工作。
7.负责全校职工工资、离退休生活费、校内岗位业绩津贴、榆中校区工作补贴等薪酬管理及福利费的管理使用工作。
8.负责全校编制外用工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事项的管理。
9.负责博士后流动站建设,博士后、师资博士后管理工作。
10.负责全校教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及档案材料的审核工作。
11.办理学校及校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