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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2017年人才招聘公告

【来源:www.38-365365.com | 发布日期:2017-03-09 】     【选择字号:
 
 
    兰州大学创建于1909年,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之一,也是首批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最早建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高校之一。学校办学历史悠久、综合实力突出、学术成果丰硕。2017年最新自然指数排名中,兰州大学在自然指数所认定的68种期刊上发表论文174篇,位居全球第96位,亚太地区排名第25位,国内高校排名第10位。据SCI统计,兰州大学是中国在国际学术刊物上引用率较高的大学之一,学校共有12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其中化学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
   学校以建设国际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为目标,秉承“自强不息、独树一帜”的校训,弘扬兰大精神,强化开放意识,坚持人才强校战略,为各类人才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和良好的事业环境。现面向海内外诚邀各类英才加盟兰州大学!
   一、招聘人才类型及条件
   基本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外籍人士还须尊重中国的宗教政策,不从事与教师身份不符的活动。
   2.学风端正,治学严谨,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3.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
   4.未受过刑事处罚。
  (一)高层次领军人才
   1.第一层次: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以及相当层次人员。
   2.第二层次:“千人计划”特聘教授、“万人计划”领军人才、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以及相当层次人员,海外人才应为知名大学有一定学术影响力的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二)学科带头人
   1.已入选“青年千人”、“青年拔尖人才”、“青年长江学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的人员。
   2.海内外学术界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教授;或海外知名大学有发展潜力的副教授;对本学科建设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应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三)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
   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学术带头人年龄在40周岁以下,学术骨干年龄在35周岁以下(医学类、人文社科类人选及紧缺专业人才可适当放宽);胜任核心课程教学,能够承担研究生培养和本科生教学任务;在相关学术领域已有突出业绩;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对本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有创新性,具有在本学科赶超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有海外留学背景或科研成果突出者可适当放宽年龄。
   (四)博士毕业生
    具有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获得博士学位,第一学历须为普通全日制本科学历,国(境)外高水平大学获得博士学位者优先;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功底,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具体科研能力要求按照《兰州大学各类岗位人员补充工作管理办法》执行;所学专业与需求专业方向一致,年龄不超过35岁。
   (五)博士后
    1.海外高水平博士后
    在国外取得博士学位的外籍人士或中国国籍留学人员;近3年在国外(境外)世界排名前100名高校获得博士学位或所在学科世界排名前100位的学科;博士期间取得突出的研究成果;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2.师资博士后
    具有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获得博士学位,第一学历须为普通全日制本科学历,国(境)外高水平大学获得博士学位者优先;博士期间科研业绩突出;可自主选择就业,年龄一般不超过32岁。出站考核合格,科研业绩优秀的人员可作为事业编制教师留校工作。
    3.普通博士后
    在国内或国外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
    二、待遇
   (一)引进人才(高层次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
    1.聘任为教授或副教授。
    2.高层次领军人才及入选“青年千人”、“青年拔尖人才”、“青年长江学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人员由学校按照收入保障机制或年薪制提供薪酬,其他人员根据国家和学校政策提供具有相对优势的薪酬待遇。
    3.提供开展工作所需的科研启动暨学科建设配套费。
    4.提供安家费及住房补贴,购买医疗等社会保险。
    5.提供科研和办公条件,在团队建设、研究生招生等方面给予倾斜性支持。
    6.提供人才周转公寓1套。
    7.协助解决高层次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配偶工作,子女入学、入园等。
   (二)博士毕业生
    按照国家和学校的规定享受相关薪酬、社会保险等待遇,学校提供一定额度的安家费。
   (三)博士后
    1.为海外高水平博士后提供每年30万元人民币的资助费;为师资博士后提供每月不低于1.2万元的资助费;为非在职普通博士后提供每年8万元日常生活经费。
    2.提供博士后周转公寓,享受社会保险、子女入学、入园等福利待遇。
    三、联系方式
    1.引进人才
    联系人:孙老师Email:rcb@lzu.edu.cn电话:0931-8912119
    2.博士毕业生
    联系人:白老师Email:rsk@lzu.edu.cn电话:0931-8912132
    3.博士后
    联系人:贺老师Email:bsh@lzu.edu.cn电话:0931-8912594
    4.各学院具体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单 位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文学院
师向阳
0931-8913738
shixy366@lzu.edu.cn
新闻学院
王春彦
0931-8913736
wangchunyan@lzu.edu.cn
历史文化学院
乔小虎
0931-8913714
lsxb@lzu.edu.cn
哲学社会学院
李晓阳
0931-8913710
Lixiaoy@lzu.edu.cn
经济学院
张和平
0931-8912624
Zhanghp123@lzu.edu.cn
管理学院
陈强
0931-8910402
chenqiang@lzu.edu.cn
外国语学院
杨春
0931-8912270
yangchun@lzu.edu.cn
法学院
杨浩
0931-8913767
Faxueyuan@lzu.edu.cn
马克思主义学院
边耀君
0931-8912463
yjbian@lzu.edu.cn
艺术学院
黄鸾
0931-8912264
huangluan@lzu.edu.cn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金鑫
0931-8912778
jinxin@lzu.edu.cn
数学与统计学院
魏海英
0931-8912483
Weihy@lzu.edu.cn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叶茂泉
0931-8912753
yemaoq@lzu.edu.cn
核科学与技术学院
程应娥
0931-8913551
Cye@lzu.edu.cn
化学化工学院
张颖
0931-8912589
yingzhang@lzu.edu.cn
功能有机分子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田秋苹
0931-8912500
Tianqp@lzu.edu.cn
生命科学学院
甘桔
0931-8912560
jugan@lzu.edu.cn
大气科学学院
张北斗
0931-8914276
zbd@lzu.edu.cn
资源环境学院
李建军
0931-8912404
lijianj@lzu.edu.cn
草地农业科技学院
贺泰颖
0931-8913074
caoyebgs@lzu.edu.cn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
董廷云
0931-8914560
dongty@lzu.edu.cn
地质科学与矿产资源学院
贾静
0931-8910399
jiajing@lzu.edu.cn
药学院
黄莉娟
0931-8915686
Ljhuang@lzu.edu.cn
口腔医学院
程哲
0931-8915051
chengzhe@lzu.edu.cn
公共卫生学院
刘文铎
0931-8915008
liuwd@lzu.edu.cn
基础医学院
 董志娟
0931-8915092
 dongzhijuan@lzu.edu.cn
护理学院
高毅
0931-8556807
gaoyi@lzu.edu.cn
 
附件: 兰州大学应聘人员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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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3月7日